过 户 申 请 XX 供电所: 我叫 XXX,家住景家冲 14 号。因房屋过户原因需要将用 电户 XXX 客户号为 3502065063 ,属居民用电, 用电户过户 到我的名下,望根据我的这一申请准予将电表过户给我,给 予办理相关手续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X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移 表 申 请 XX 供电所: 我叫 XXX,家住景家冲 14 号。因家中围墙动工改建,需 将家中电表移动,望根据我的这一申请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 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X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移 表 申 请 XX 供电所: 我叫 XXX,家住景家冲 14 号隔壁。 因邻居家中围墙动工 改建,需将家中电表移动望根据我的这一申请给予办理相关 手续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X XXXX 年 XX 月 XX 日 过户协议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因房屋变更所有权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 2011〕61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社会单位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 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及配租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监督和备案工作。区县、 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地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 请受理、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及配租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申请和审核 第四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社会单位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 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可以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 (一)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