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浮梁县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建设 监 理 实 施 规 划 第一章 工程综合说明 一、工程概况 水土保持是生态建设的主体。 进入新世纪,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通过加快水 土保持生态建设步伐,迅速有效地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恢复植 被;通过水资源的合理配置维持河道最小生态需水量;通过污水处理, 控制污水排放以及提倡清洁生产改善河流水质;通过河流地貌特征的改 善,尽可能恢复河流的纵向连续性和横向连通性,以及其纵向和横向形 态的多样性,防止河床材料及河岸防护的硬质化,从而使河流恢复因人 类活动的干扰而丧失或退化自然功能。总之尽快改变生态恶化的局面, 是全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水利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 态环境建设指示,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提出尊重自然规律,依 靠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 造价人才网 实施生态修复工程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