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陕西省公路条例 (2014 年 3 月 27 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 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规 划 第三章 建 设 第四章 养 护 第五章 保 护 第六章 应急服务 第七章 收费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八章 农村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建设和管理, 促进公路事业发展, 适应经济社 会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公路安全 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 营、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 公路发展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安全畅 通、保护环境、规范经营、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 把公 路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
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三章 经营管理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一节 燃气设施和燃气具 第二节 燃气使用 第三节 燃气事故预防和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 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企业的合法权益,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燃气经营企业供给生活、生产使用的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层气和人工煤气等气体燃料的总称。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燃气专项规划编制,燃气工程建设,燃气生 产、经营和使用,燃气设施保护和燃气器具销售、安装、维修、 使用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开采、液化石油气炼制及其规划编制和工程建设不适 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对燃气的安全生产、运输、消防和特种设备 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依据其规定。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