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实施细则 第一章 流程及要求 (一)发布招租公告 本次招租信息在金牛区政府门户网站、成都市鑫金资产投资 经营有限公司网站以及资产现场同步发布, 公告期为 7个工作日, 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间自行通过金牛区政府门户网站、成都市 鑫金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网站查阅相关交易信息及资料。 公告期间,标的物信息发生变化的,招租人应按原公告发布 渠道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涉及报名人资格、业态要求、租赁期限 等影响交易价格的重大变动, 补充公告的公告期不少于原公告期。 (二)缴纳比选保证金 1、比选保证金仅支持“刷卡”或“转账”两种支付方式,保 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采用“转账”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时,意向承租人务必在 付款人栏填写意向承租人名称、款项来源栏填写比选保证金,比 选保证金不得代缴。 3、意向承租人缴纳比选保证金后,需凭缴款凭证在报名截止 时间前到成都市金牛区西北桥街 13号
1 招标办法 根据我校大学城校区北生活区的配套需要,拟对后勤综合楼商业服务项 目继续完善,对现有未经营的商铺(不含四楼)进行租赁招标。 本次招标除了明火、有烟的饮食项目及经营打字、复印的业务外,其它 合法项目均可采取独租或合租的形式参与经营; 为使招标工作顺利进行, 特制 定本招标办法。 一、招标内容 1、一楼商铺(两间):面积为 260平方米,年租金 150000元起;租期三年。 面积为 115平方米,年租金 55000元起;租期三年。 2、二楼商铺(四间):面积为 165平方米,年租金 75000元起;租期三年。 面积为 115平方米,年租金 55000元起;租期三年。 面积为 260平方米,年租金 135000元起;租期三年。 面积为 510平方米,年租金 250000元起;租期三年。 二、招标要求 1、中标方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合法经营,热诚为学校师生员 工服务,接受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