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为满足工程计价的需要,统一市政和园林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和计算方法,规范计价行为。按照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 目组成 >的通知》(建标 [2003]206 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的通知》(建办 [2005]89 号)文的要 求,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了 2006 年《江西省市政工程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 费用定额)。 二、本费用定额适用于我省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和园林工程,与 2006 年《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以下简称市 政消耗量定额)、《江西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以下简称园林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既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又适用于定额计价。 三、本费用定额的作用:是编制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十七、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第七章电梯除外 ): 1.超高费用: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 (包括起重机轨道 ),如超过地面正或负 10m时,则定额的人工和机械按下表乘以调整系数: 备底座正或负标高 (m 以内 ) 15 20 25 30 40 >40 调 整 设系 数 1.25 1.35 1.45 1.55 1.70 1.90 2.脚手架搭拆费用 (第四章、第五章除外 ),其余各章应按《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3.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 25%计取。 4.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 25%计取。 5.金属桅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按所安装设备的净质量 (包括设备底座、辅机 ),按每吨 12.00元计取。 6.站类工艺系统调整费,按各站工艺系统内全部安装工程人工费的 36%计取。 第四章 起重设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