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 通 知 建房 [2011]77 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 (房地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我部制定了《国有土 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 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 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 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 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77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 部规章的决定》已经 2015 年 1 月 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 2015 年 5月 1 日起施行。 局长杨栋梁 2015 年 4 月 2 日 改名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36 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已经 2010 年 11 月 3 日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1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局 长 骆 琳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 全,根据《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