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款 合 同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具体约定: (一)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还款。本合同借款用于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本合同借款期限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率为 %(百分之 ),利息每年结算一次。 (三)借款人保证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
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 1、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一) 总则 第一条以房屋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参加本保险。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为借款个人,保险财产指被保险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用以抵押的房屋;抵押房屋价值中包含的附属设施和其他室内财产,也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被保险人购房后,装修、改造或其他原因购置的、附属于房屋的有关财产或其他室内财产,不在本保险财产范围内。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限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本保险单列明的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1、火灾、爆炸; 2、暴风、暴雨、台风、洪水、雷击、泥石流、雪灾、雹灾、冰凌、龙卷风、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