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1、在建建筑物:施工层面积在 500平方米以内,配置泡沫灭火器不 少于 2个,每增加 500平方米曾配泡沫灭火器 1个,非施工层必须视 具体情况适当配置灭火器材。 2、材料仓:面积在 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 1个,每 增 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 1 个(如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 要相应增加)。 3、施工办公室、水泥仓:面积在 10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 不少于 1个,每增 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 1个。 4、木制作场:面积在 50平方米以内,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 2个, 没增 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 1个。 5、电工房、配电箱:配备灭火器不少于 1 个。 6、电机房:配备灭火器不少于 1个。 7、油料仓:面积在 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 2个,每增加 50平方米以内,配备灭火器不少于 2个,没增加 50平方米增配灭火 器不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