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及安装规范 1 施工 1主要设备规定 1、中的灯具、和等各类产品应是通过国家型式认可(或认证)的产品。产品的 名称、型号、规格、使用电池应与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一致。 检验方法:核对认可(或认证)证书与产品标志、名称、型号、规格是否相符; 核对检验报告(有产品照片)与产品外观是否相符。 检查数量:每个批次、每 个规格各抽一台。 2、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抽查应急工作时间和状态转换功能,其应急工作 时间不应小于其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状态转换和状态指示应正常。 检验方法:充电 24h 后放电,期间观察灯具的状态转换和状态指示,测量放电 时间。 检查数量:每个批次、每个规格各抽一台。 3、疏散指示牌应是通过国家消防产品质检中心检验合格产品。 产品名称、型号、 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核对检验报告(有产品照片)与产品外观是否相符。 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
精品文档交流 1 消防栓设计及施工规范 一 、室外消火栓布置的消防要求 1、设置的基本要求。室外消火栓设置安装应明显容易发 现,方便出水操作。 2、市政或居住区室外消火设置。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铺 设,道路宽度超过 60m 时,宜两侧设置, 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布置间隔不应大于 120m,距离道路边缘不应超过 2m,距离 建筑外墙不宜小于 5m,距离高层建筑外墙不宜大于 40m, 距离一般建筑外墙不宜大于 150m。 3、建筑物室外消火栓数量。室外消火栓数量应按其保护 半径,流量和室外消防用量综合计算确定,每只流量按 10―― 15L/S。对于高层建筑, 40m 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可 计入建筑物室外消火栓数量之内;对多层建筑,市政消火栓 保护半径 150m 范围内,如消防用水量不大于 15L/s,建筑 物可不设室外消火栓。 4、工业企业单位内室外消火栓的设置要求。对于工艺装 置区,或储罐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