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消防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消防设施工程的特点,制定 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消防设施工程;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经消防验收质量 合格的消防设施工程。 二、标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800 万 元,净资产不少于 960 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 3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 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 3 项,其中 3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城 [2009]157 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天津市建设交通委、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和 市容管理局,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 设局,总后营房工程局: 为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市场行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 监督管理,引导城市园林绿化市场健康发展,我们对《城市 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城市 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 [2007]27 号)同时废 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九年十月九日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一级资质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 2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 10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 5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