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岱庄煤矿 外来人员下井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 加强外来人员入井管理, 确保 矿井及外来人员的下井安全, 根据有关规定及矿井实际, 制 定本规定。希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执行。 一、外来人员下井责任划分 1、上级部门来矿检查、厂家技术服务人员或来矿参观 学习下井的接待陪同工作分别由各对口业务部门负责, 包括 下井检查陪同人员安排等。 2、外宾浴室管理人员负责为外来人员提供工作服和更 衣箱,机电队负责提供矿灯(含人员定位标识卡) ,通防队 负责提供便携式瓦斯检查仪和自救器。 3、外来人员下井牵头部门要提前通知调度室和安监处, 并告知所到地点。 4、运搬队把钩工负责外来人员的下井检身。 5、下井接待部门陪同人员负责外来人员下井的全程安 全监督。 二、对外来人员下井的要求 1、所有外来人员下井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安全培训 主要内容为:下井须知、自救器使用方法、 乘坐乘人装置注 意事
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 知》(国发〔2010〕23 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 (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33 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和 矿业公司有关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及时发现和消除 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一、一般规定 1、带班人员范围: 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 矿长助理等。 2、带班次数: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 5 次,其余副矿级领 导(班子成员)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 15 次。 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 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 确保每班至少有一 名领导带班。 4、带班人员入井时间:早班 8:00、中班 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