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名称: 盘县南湖壹號规划及建筑单体方案设计 建设单位: 六盘水红果经济开发区九洲房地产有限公司 设计资质证书编号: A153005081 总结构师: 秦辉 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 总建筑师: 刘建毅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总设备师: 张贤 水电设备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蒲文川 各专业审核审定人: 总平面、建筑: 刘建毅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结 构: 裴世平 结构工程师 水 电: 金为群 设备工程师 各专业负责人: 总平面: 刘建毅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杨震国 建筑工程师 建 筑:施长青 建筑工程师 叶明辉 建筑工程师 结 构:王振兴 结构工程师 惠耀武 结构工程师 给排水: 李朝猛 设备工程师 徐孝忠 助理工程师 强弱电: 张 贤 水电设备师 设计单位: 云南人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 3 目 录 一、项目概况 二、规划设计方案说明 三、建筑设计方案说明 四、结构设计方案说明 五
湖南省建设厅文件 湘建价〔 2009〕3号 关于贯彻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已由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并于今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为使我省已颁发的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及有关工 程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计价办法》)与《计价规范》更好地衔接执行,现就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计价规范》中第 1.0.3 、 3.1.2 、 3.2.1 、 3.2.2 、 3.2.3 、 3.2.43.2.5 、 3.2.6 、 3.2.7 、 4.1.2 、 4.1.3 、 4.1.5 、 4.1.8 、 4.3.2 、4.8.1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其中:第 1.0.3 条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