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工程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一、成立验收小组: 1) 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由项目经理组织开会,确定 验收方案。 2) 应安排好各个系统的操作执行人; 3) 确定好各个关键部位的人员名单,如随行试验人员、中控室人员、重要设备机房人员 等; 序号 人员姓名 负责岗位 备注 1 2 3 4 5 6 二、验收资料的准备 1、竣工图纸; 2、地址对照表;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逻辑关系说明; 三、现场准备情况 ⑴ 验收的系统设备运行应全部正常,测试人员应提供各个专项的全部测试记录; ⑵ 系统正常运行应在 30天以上; ⑶ 标识到位;其中包含各类泵、各类控制柜、现场各类消防设备,气灭盘、钢瓶及管道上的 标签,及控制室内的主机操作流程图,系统清单及地址对照表等。 ⑷ 外观检查;安装设备是否牢固、整齐; ⑸ 设备间内外卫生是否己清洁。 四、工程基本情况介绍 本项
消防工程 第一节 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须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易爆液体。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