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型城镇化推进和新农村建设发展,我国新民居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出现了一些严重问题,较为引人注目的是新民居建设选点(址)随意,类型与选点(址)不科学,不符合、不适应农村生产生活发展水平,导致土地粗放利用和浪费,这是失败范例形成的最根本原因。因此,必须加深对新民居建设的规律性认识,科学认识新民居建设的点(址)选择及建设类型的选择与土地集约利用及综合效益提升的关系,加强农村生产发展水平和农村生产要素聚集,以此为基础进行新民居建设点和建设类型的培育和遴选,提升土地集约利用综合效益。
石家庄市农村新民居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 进一步加快我市农 村新民居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现制定全市农村新民居建设实施方案如 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 省、市一 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要求,以新建改造农民新居为目标, 以优化农村环境面貌为重点, 积极引导农民转变生活居住方式, 建设具有现代特 色、方便农民、经济实用的新型住房 ;立足节约用地, 加大旧村改造力度 ;坚持统 筹协调,同步推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逐步把全市农村建设改造成设施配套、 环 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农村实施新民居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一)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原则。 建设农村新民居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保 障农民权益,不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通过政策支持,市场促动,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