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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1.08
最新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工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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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工程类) 一、资格条件禁用内容 规范表述(使用) 1. 设置企业法人,将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排除的 禁止设置 2. 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 (如国有、独资、合资、合作等 )、组织形式 禁止设置 3. 设置企业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业绩等供应商规模条件的 禁止设置 4. 将企业注册地为某省、某市、某县(区)的供应商作为资格条件的 禁止设置 5. 将供应商以往的特定行业、特定部门、特定地域业绩作为资格条件 禁止设置 6. 要求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的从业经验达到多少年以上的 禁止设置 7. 将行业协会、商会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入围目录名单作为资格条件的 禁止设置 8. 投标人如没有参加现场踏勘则取消投标资格 禁止设置 9. 将国家、地方行政机关颁布的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未强制使用的资质、认证作为资格条

最新政府采购法精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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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最新政府采购法全文 政府采购法自 2003年 1月 1 日实施以来,对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 使用效益、 促进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多年来,政府采购改革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总 规模从 2002 年的 1009 亿元上升到 2013年的 16381亿元。但是,政府采购活动中也暴露出 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等问题。为此,有必要制定条例,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促进政府 采购的规范化、法制化,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 制。以下是最新版的政府采购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658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已经 2014 年 12 月 31日国务院第 75次常务会 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5 年 3 月 1日起施行。 总 理 李克强 2015 年 1 月 30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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