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源大厦基坑支护合同 甲方:武汉 ** 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武汉 ** 勘察院基础工程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 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 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金源大厦工程 工程地点:金山路 206 号 工程承包范围:专项深基坑支护工程 二、合同价款 2.1 该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按各项单价按双方商定的实 际施工工程量结算; 2.2 各单价分别为: ①钻孔灌注桩( )元 /m3 ; ②冠梁( )元 /m3; ③土钉( )元 /m ; ④挂网锚喷( )元 /m2 ; ⑤素喷砼( )元 /m2 ; ⑥钻井( )元 /m ; ⑦沉淀池( )元 /个; ⑧排水管道 ( ) 元 /m; ⑨抽水 ( ) 元 /井 .台日。 以上单价为综合单价包括实施该施工方案所必需
热力设备金属监督 实 施 细 则 (试 行) 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2 0 0 4 年 4 月 1 编 制 说 明 一、本细则是根据河北省南网电力技术监督会议精神,伴随 着集团公司目前原有的电力设备投运时间长,新建和扩建电力设 备单机容量的增大和技术参数的提高,确保集团公司电力设备安 全稳定经济运行,使电力设备满发多供,降低供电、供热成本, 提高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而编制的。 二、本 细则的标准是根据中国电力出版社 2003 年 9 月北京第 一版《电力工业技术监督标准汇编金属监督上、下册》中的有关 章节并结合集团公司目前的情况和将来发展的趋势而编制的。 三、本细则中规定的各基层单位没有的设备,可以不执行, 有的必须执行。 四、本细则的标准与上级有关标准相抵触时,应严格执行上 级标准。 五、在试行中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委员会 常设机构。 六、各基层单位如发现在执行本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