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 区学校小卖部(超市) 食品安全管理方案 学校食堂、小卖部(超市)事关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事关学校和谐稳定大局。近年来,在教育局和各学校的共同努力下,食 堂和小卖部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小卖部管理不够规 范、卫生状况不够理想、质量不合格食品流入校园等问题依然存在。为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儿童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 [2013]16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小卖部经营管理和服务行为,切实解决影 响学校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保障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提高青少年学 生健康水平,特制定《南溪区学校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方案》,请遵照 执行。 一、学校小卖部(超市)都必须填写小卖部(超市)备案审批表报 局安办备案,凡是销售副食(也称为儿童食品)的小卖部(超市)必须 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小卖部(
看 房 协 议 甲 方(看房方): 电 话: 乙 方(提供方): 爱心服务中心 电 话: 15110578836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开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要求乙方为其提供中介服务,并承诺在乙方促成交易后支付服务报酬给 乙方。 二 、乙方带领甲方现场了解甲方所提供的房源信息 : 看房时 间 编 号 房屋地址 面积 楼 层 户型 甲方签字 以上房源为乙方所提供,甲方对此中介服务予以确认。 三、 报酬支付期限 甲方应在签订 <<房屋定购协议 >>时一次性支付乙方房产成交总价的 1%(百分之 一)作为中介服务报酬。 四 、违约责任 1、甲方以及甲方的直系亲属不得私下与房东达成买卖交易,如有发生,视为 甲方违约,甲方需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本协议中的服务报酬。 2、乙方不得收取甲方看房费。 3、乙方免费协助甲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五、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