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材料 一、 政府信息及公开的概念 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 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 获取的, 以一定形式 记录、保存的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 动向社会 公众和行政相 对人公开,或依申请向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 织公开的活 动和制度。 二、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以公开 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1、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四种政府信息行政机关 应当主动公开的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 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 和国家有关 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2)《条例》例举 式地具体 规定了县级以上政府、乡镇 政府重点 应 该公开的内容(见《条例》第十、十一、十二条) 2、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根据自身生
1 关于《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的解读 2004 年 12月 17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 13次会议二审通 过了《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 ,12 月 21 日,省人大常委会发布 了第 91 号公告,正式颁布了这一重要法规。该《条例》借鉴了 目前国外、国内一些最新的劳动关系理论研究成果, 吸收了我省 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10 年的基本经验和成功做法,是 一部富有鲜明江苏地方特色、 形成了我省独特法规资源优势的重 要地方法规。《条例》的特色和优势集中体现在许多重大立法突 破上,具有前瞻性强、指导性大的优点和可操作、可监督、可约 束的特点。为了推动各地学习贯彻《条例》 ,从今日起,本报与 江苏省总工会民管部联合对 《条例》的立法意义和主要立法突破 进行解读,以飨读者。 解读之一:《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的立法意义和影响 《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的制定和出台,是我省劳动法制建 设史上的一件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