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详细流程 1、招标资格与备案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委 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确定招标方式 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实行公开招标的, 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 信息网或其它媒 介,并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住处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 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 邀请。 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采用资格预审的,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向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发放 资格预审文件。 填写资格预审申请书。 投标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填写资格预审 申请书 (如是联合体投标应分别填报每个成员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 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审查、分析投标申请人报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 招标人如 需要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合法性和履约能力进
上海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流程情况! 1、 建 设 工 程 报 建 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立项文件批准后 30 天内,在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发包前办 理报建手续。报建程序: 一、建设单位领取《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信息卡》。 有自行招标能力的,可领取《上海市建设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核定申报表》; 无自行招标能力的应委托有符合资质等级的招标代理单位代理招标。 二、建设单位填妥《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信息卡》 和《上海市建设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核定申报表》 (或签订代理合同)后,持 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有关证明一并报送市招投标办审核。 三、资料符合要求的,市招投标办随即办理报建手续并发放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 卡。 2、 勘 察 承 发 包 管 理 一、招标条件 1、建设工程已报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