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报价单 报价供应商全称: 采 购 内 容 及 供 应 商 报 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及技术要 求 产 地 单 位 数 量 单价 元 合计 元 录音室设备 详细配置、数量、 规 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见附页 总报价 大写人民币 : ¥: 付 款 付款方式 由延边州财政局国库处支付。 付款期限 所需货物经采购单位和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 (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供 货 供货期限 20 11 年 9 月 7 日前 供货方式 由中标供应商直接供应给采购单位,并负责安装调试和提供免费培 训相关技术人员,各项费用自理。 本报价单送达地点 延吉市公园路 2799 号州政务中心 3 楼 323室采购中心 本报价单送达期限 20 11 年 8 月 30 日 16 时前 本报价单的填写 一律用墨笔填写 要 求 出现情形之一的, 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单 一经涂改的 无单位名称、法人签字、经办人
徐州市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行为, 加强对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管理, 维 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 服务和工程的政府采购 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办法所称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具有政府采购 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竞争性谈判采 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及财政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四条 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 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 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市级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