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 流程图 否 是 是 否 承办机构:审批股 服务电话: 0359—— 8532041 监督电话: 0359—— 8536005 提出申请 决定 (3 个工作日) 1、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建设工程项目的有关批复; 4、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 图(红线图、建筑总平面图、 基础平、剖面图(结施)、桩 平、剖面图(工程桩、围护桩)); 5、拆除工程、拆卸许可证; 6、市政项目需要道路管网施工 图; (复印件加注“此件复印内容 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 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复 核。) 受理 (1个工作日) 审查 (3 个工作日) 是否通过 事后监管 送达 (3 个工作日) 是否通过 实行受理单制,载 明受理事项、办结 时间、受理人签字 等。 城管监察队 现场踏勘 资料补正 办 结
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改变我市建筑垃圾 简单粗放的处理方式, 鼓励企业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利 用,避免建筑垃圾简易处置造成的土地占用、环境污染、 土壤结构破坏、地表沉降等问题,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 理规定》和《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等规章的规定, 结合我市关闭滇池流域“五采区” 、城中村改造、市政基础 设施建设和旧城改造的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昆明市主城四区、呈贡新区、三个开发(度 假)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建筑垃圾的排放、清运、中转、处 置和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 位或拆迁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 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 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包括建筑废弃物和工程弃土,根据用 途分类如下: (一)以废混凝土、废砖、废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