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铁路是铁道部和浙江省共同组建的沿海铁路浙江有限公司合资建设的项目,实行项目业主负责制,由沿海铁路浙江有限公司负责工程的建设和建成后的营运管理。甬台温铁路设立甬台温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工程的实施。计划与2008年底全线铺轨基本完成,2009年上半年具备开通运营能力。
甬台温铁路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质量良好地编制甬台温铁路竣工文件, 确保顺利交接和 归档,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铁道部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 (铁建设【 2008】23 号)、《铁路客 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 (办 档【2002】8号),铁建设[ 2008]23号《关于重新印发 <铁路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交接办法 >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甬台温铁路竣工文件(以下简称竣工文件)系指在甬台 温铁路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如实反映施工过程和甬台温铁路实体状况 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图纸、录音、录像等。 第三条 竣工文件是甬台温铁路的真实记录,是进行稽查、审计、 监督、管理、验收以及铁路设备养护、维修及破损后修复的依据,是改 建、扩建和实施质量保修的重要凭证。 第四条 沿海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