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RMB) 1 临时设施费 2 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施工扰民费) 3 夜间施工费 4 二次搬运费 5 冬雨季施工(混凝土冬施费用以 15元/立方米按实计 取,不列入此冬雨季施工费用中) 6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7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8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9 脚手架搭拆费及建筑物超高费 10 垂直运输机械 1(包括塔吊、室外电梯等垂直运输机 械) 11 垂直运输机械 2(砼泵送费计入此垂直运输费用中,混 凝土费中不再计取) 12 钢筋混凝土构件中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马凳铁、梯 子筋、顶模棍、固定竖向模板支撑的地锚等无法依据 施工图设计文件准确计量的措施钢筋(支模用的对拉 螺栓不算措施筋,计入模板工程施工费内,不另行计 算) 13 场地狭小外租场地费用 14 红线外入口和周边的维护看管及整改 15 红线内外配电设施的防护看管等全部内容
天津市必须招标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一条 为确定本市必须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我市招标投标活动 , 根据《天津市招标投 标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 经营人或者承办人的项目范围包括: (一)政府特许经营项目 : 1.供水、供气、供热; 2.城市排水; 3.污水、固体废物的收集与处理; 4.公共汽车、地铁、轻轨等城市公共交通; 5.收费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 6.实行特许经营的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二)客运出租车及其经营权等有限公共资源配置项目。 (三)政府投资或者融资项目。 第三条 确定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投资人、 经营人或者承办人的, 应当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采取拍卖等方式确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在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 5万建筑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前期物业管理项目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