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苏工价 [2011]18 号 关于转发省造价总站《关于调整建设工程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建设、设计、施工、中介咨询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造价总站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 标准的通知》 (苏建价函〔 2011〕27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 执行。 附件:省造价总站《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建筑安全监督管理 费标准的通知》(苏建价函〔 2011〕27号)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1年 8月 1日 抄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抄送: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 附件: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苏建价函〔 2011〕27号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建筑安全监督 管理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造价管理处(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 新修订 <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的通知》 (
. 整理范本编辑 word! 建设工程总承包配套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总承包人是指土建施工中标单位, 分包人是指招标人在法律、 法 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供应 /安装人。 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协调、 配合分包人工作所进行的管理、 服务以及施工 现场综合管理、 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该费用分为固定费率与协商费率 两部分,具体如下: 一、固定费率的总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对分包人工作进行总承包服务时, 总承包人可按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价的 一定费率向分包人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费率严格按照下文明确的固定费率的总承包服务 费率表执行); 1、固定费率的总承包服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仅限于): ⑴ 对整个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具有全部的管理责任; ⑵ 提供临设用地、场地,按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杭州市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