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浙江工商大学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年度发放部分申请表 (未购房)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部门 学位及取得时间 职称及取得时间 进校时间 联系电话 本 校 工 作 的 配 偶情况 姓 名 部 门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职称 注意事项: 1、未购房需领取购房补贴年度发放部分,需与工资、津贴等收入合并计税; 2、领取购房补贴年度发放部分后,将失去申请专用房或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 承诺:上述本人提供的信息属实,并已仔细阅读注意事项。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人 事 处 意 见 购房补贴总额: 购房补贴年度发放部分金额: 发放方式: 备注: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计 财 处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公 管 处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校 长 审 批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 2011〕61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社会单位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 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及配租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监督和备案工作。区县、 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地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 请受理、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及配租管理工作。 第二章 申请和审核 第四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社会单位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 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可以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 (一)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