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协议》1994年4月经 缔约方签字通过后,于1996年i 月1日正式生效。它在wT0法律体系中属 于附件四的四个 “多边 贸易协议 ”之 一 。 该协议 旨在实现政府采购的 自由 化、非歧视和透明阳光操作,我国在加 入WTO时并没有承诺加入该协议,但这并 不意味着可以长期游离于该协议之外。 作为WTO的一个成员加入 《政府采 购协议》,不仅是向缔约方供应商开放 我困政府工程采购市场,更为重要的是 国外供应商将享受国民待遇,这样我国 政府工程采购供应商和政府工程采购相 关产业将完全独立地参与激烈的市场竞 争,因此国内相关产业将面临前所未有 的冲击 。 《政府采购协议》的透明和公开原 则不仅对政府工程招标采购本身提出了 新的要求,同时对政府工程招标采购管 理工作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加入该协 议意味着各级政府不能充当政府工程招 标采购规则的
临沂市政府采购项目委托采购协议书 编号: -2005 -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中拟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 就上述项目的采购,甲方委托乙方采取 方式进 行采购,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依法进行组织采购,为甲方做好服务工作。 二、本协议签订后,即开始进行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甲方主 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协助乙方作好采购 (招标)工作,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提出采购(招标)文件中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和特别商务要求; (二)参加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工作,与其他评委一起共 同完成评、定(标)工作; (三)按成交(中标)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成交(中 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四)验收合格后, 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和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