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胡菊程 承接方(乙方):罗金满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台州市景元南苑10幢1单元401室、402室。 2、居室规格:房型一层(式)三室二厅一厨二卫,施工面积144平方米。 3、施工内室:详见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总天数:120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柒拾万元正。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临海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