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及内容 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 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进行 消防抽查。 1、对上级授权检查单位的检查。公安派出所对上级授 权检查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1 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 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 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2 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3 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 应急疏散演练; ○4 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 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5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 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6 检查设有消防设置的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 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2、对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检查。公安派出所对 居民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