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 工 班 组 钢 筋 班 组 砌 筑 班 组 门 窗 班 组 防 水 班 组 抹 灰 班 组 安 装 施 工 班 组 混 凝 土 班 组 装 修 班 组 保 温 班 组 项目总工程师 项目副经理 施工技术部 土 方 班 组 测 量 室 试 验 室 项目经理 安 全 部 质 量 部 财 务 部 计 划 合 同 部 物 资 设 备 部 综 合 办 公 室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框图 现场组织机构框图: 现场组织机构图的说明: 本组织机构系由我公司拟组建的本项目工程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部下 设六部一室,根据本合同段工程特点及工程量安排施工队,均由我公司 抽调专业施工队伍组成。本工程所需施工机械设备全部为自有,技术骨 干、施工队伍均为我公司人员。 (1)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工程安全和质量保证的直接责任人, 负责建立健全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活动的 正常开展。负
宁波市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一、总则 1、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稳步提高本市建筑工程质量,依照《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质量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含办事处、分公司,下同) 内部设置的负责本企业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部门。 3、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市域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基本要求 1、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网络, 落实企业内部质量管理责任制。 2、施工企业必须设置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与本企业施工规模和工程特点相适应 的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职工。 3、总部设在宁波市域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配备基本要求: (1)特级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当配备质量管理人员不少于 8名; (2)一级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当配备质量管理人员不少于 6名; (3)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