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次租船合同 [此格式由英国航运总会文件委员会和 东京航运交易所文件委员会采纳] 第一部分 1.航舶经纪人 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司推荐 统一件杂货租船合同(经1922年和1976年修订)包括“F.I.O”选择等(权用于未施行认可格式的贸易)代号:“金康”。 2.地点和日期 3.船所有人营业所在地(第1条) 4.承租人/营业所在地(第1条) 5.船名(第1条) 6.总登记吨/纯登记吨(第1条) 7.货物载重吨数(大约)(第1条) 8.现在动态(第1条) 9.预计作好装货准备的日期(大约)(第1条) 10.装货港口地点(第1条) 11.卸货港口地点(第1条) 12.货物(同时载明数量和约定的船舶所有人可选择的范围,如未约定满舱满载货物,载明“部分货物”(第1条) 13.运费率(同时载明是按货物交付数量还是装船数量支付)(第1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