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除非承重砖墙、加汽砖(板 )墙、陶粒砖 (板 )墙 1、工艺标准 拆除准备:根据设计部下发的墙体拆改图纸,在现有墙面放线,标示出拆除作业范围。 检查水、电管线情况确定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 开始作业前,必须在拆除墙体的一侧,用固定脚手架搭建三角形、方形或梯形保护架, 并覆盖护网; 如墙体位于跳空临界处, 则在保护架上安装毛板为保护层, 毛板与墙体的最大 距离不得大于 600mm,同时在落地处 500mm 处加护网缓冲层 (此项是针对外墙或跳空位置 墙体拆除的保护措施) 。 开始作业前,在保护架周边 1 米范围布置警戒线,严禁非此工序作业人员进入。 施工作业时,在护网另一侧搭建使用移动脚手架进行攀爬与高处作业, 严禁使用人字梯。 拆除作业, 从墙体顶端下返约 50mm 处,墙边缘外返 50mm 处,使用电锤 +20 钻头横向 和竖向打孔,打孔间距约在 100mm,并且一次性打孔总尺寸不超
第 4节 拆除工程 4.4.1 说明 1、范围 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工程的拆除工程,其工程项目包括: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1 拆除混凝土道路(混凝土厚 200,二灰砂砾料垫层厚 200,含路缘石) m2 1385 2 拆除混凝土铺盖(混凝土厚 200) m3 790 3 拆除混凝土护坡(混凝土厚 200) m3 2618 4 拆除浆砌石 m3 119 5 拆除铅丝石笼(格栅石笼) m3 11000 2、施工责任 在拆除施工前应向监理人递交拆除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 其内容包括拆除施 工程序和方法、各部分工程数量、进度表、施工临时设施施、出渣计划、弃料处 理以及劳动力、 材料、设备计划和安全质量保证措施等, 上述图纸和文件未经监 理人审批之前,所有拆除施工均不得实施。 4.4.2 建(构)筑物的拆除 1、建筑物拆除及建筑物表层混凝土凿除均不允许采用爆破方式,距保留面 20mm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