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门窗及木结构工程 说 明 一、水定额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定额执行。 二、本定额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仿杉、冷杉 )、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 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栎木 (柞木 )、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 (麻栎、青刚 ),桦木、荷木,水曲柳、 华北榆木。 三、本章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 门窗制作,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 1.3;木门窗安装,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和机械乘 以系数 1.16;其他项目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 1.35。 四、定额中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含水率为准编制的,木材干燥损耗及烘干费已计入定额, 如与实际施工不同时,不得换算。 五、本定额板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B 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 (以下简称本定额 ),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 量清单计价规范》、《全国统一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 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的计价依据。 是编制 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计价、 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 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 设计概算、 施工图预算、 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 (定额 )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