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更新时间:2026.10.31
安全防护设施搭设验收记录表

格式:pdf

大小:23KB

页数: 2页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序号 验收项目 验 收 要 求 部 位 结 果 日 期 1 楼梯口、电 梯井道口 应设双道防护栏杆, 高度 1.2m,底部宜设不低于 18cm 挡脚板;电梯井罐笼井道口,应设固定栅门、网格间 距≤ 15cm,底部设不低于 18cm挡脚板,电梯井道口 内每隔两层≮ 10m设一道安全平网,网与井壁间隙≯ 10cm 2 预留洞口、 竖向洞口 边长在 1.5m 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 设安全平网或加一层密目网,平面洞口短边 >25cm, 必须设置有一定强度的固定牢靠的板; 竖向下边低于 800mm的窗台等洞口须设 1.2m 栏杆 3 基槽、坑井 除设置必要的防护措施外,夜间应设置红灯示警 4 阳台、楼层、屋 面等临边 双道防护栏杆高度 1.2m,底部设不低于 18cm的挡脚 板,坡度大于 1:层面栏杆高度 1.5m 并加挂安全立 网,栏杆长度大于 2m应增设栏杆

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

格式:pdf

大小:21KB

页数: 1页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哈投经济创新研发中心项目部 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总包单位 设施移交单位 设施接收单位 移交设施和部位 移交单位验收意见: 接收单位验收意见: 移交单位安全员 接收单位安全员 移交单位负责人 接收单位负责人 移交日期 年 月 日 接收日期 年 月 日 总包单位意见: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施工中移交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由接收单位在施工中使用时,或由接收 单位委托移交单位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提供的设备时, 必须办理交接验收记录, 否则, 视作接收单位默认接收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 2、移交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防护标准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接收单位在验收 合格接收后,施工中必须保持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的完好,否则,由接收单位负责维护 和修理。

热门知识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最新知识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点击加载更多>>
专题概述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相关专题

分类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