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检查细则与奖罚办法 (讨论稿) 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强化公司质量安全管理, 落实安全生 产责任制,结合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更好地开展质量、安全 检查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树立企业形象,提升企 业竞争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资料》和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办法。 1、周检查 项目周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 在每周六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 一次全面排查。周检查组由项目经理带班,成员由项目专职安全员、 质量员、施工员及相关班组长组成, 检查完后要填写安全生产周检查 记录表,检查记录表中相关检查人员均应现场签名后留项目部备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指派专人在最 短的时间内落实整改,消除隐患。 1.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奖罚实施 细则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奖罚实施细则 1 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的内容、要求及考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59-2011 3 原则 3.1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将安全、文明管理与经济进行挂钩,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贯 彻“以功论赏”、“以则论处” 的原则, 对在安全文明施工中作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及个人给予表彰、 奖励。 对于在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给予通报批 评、处罚。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国家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追究责任。 3.2 实施奖惩要把思想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在 处罚上,坚持以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