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鸿基花园四期筑设计说明 第一章 设计总说明 一、 设计概况 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东北部,隶属于龙岗中心组团、龙岗区吉祥路和龙岗大道交汇处,紧邻 地铁 3号线吉祥路站出口。 本规划区周围片区主要以居住功能为主,西北面主要为包括紫薇苑、俪景鸿都、风临国际 中心等;西南面主要为鸿进花园、吉祥来花园、龙翔花园等居住小区;东北面主要为居民楼、 广安连锁药店、超市等;东南面主要为爱联龙腾工业区管理小区、德式马服装厂、海鲜制品有 限公司等轻工业厂房。 项目地上部分 31层,包括 5层裙房和主塔楼。地下部分 2层,包括车库、设备用房等。 首层层高为 6米,第 2层层高为 5.1 米,3层部分商业部分架空,其中商业层高 4.8 米,架 空部分层高 4.8 米,裙房 4、5层商业层高均为 4米,裙房总高度为 23.9 米;塔楼 4~22层 为办公,层高 3米,23~31层为公寓,层高为 3米,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幸福海岸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 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幼儿园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幸福海岸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性质 :民办。属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 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 道德风尚。努力为孩子创设温馨、开放、创意、人性的成长环境,让每一 个幼儿在生命感动中快乐成长!让每一位教师为幼儿幸福的人生导航,保 证幼儿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 第五条 幼儿园自愿接受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的 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幼儿园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幸福海岸花园。 第七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