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商品房预租)——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预租以及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租金的房屋租赁,不包括按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调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条例》施行前按...
关于规范商品房和安置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 巩固调控成果, 切实规范和 推进商品房和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办发 【2011】1号文件精神,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关于房地产 市场调控的决策部署上来。 要切实担负起稳定市场和住房保障工作的 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工作机制,继续采取有力措施, 加大安置房建设力度,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 促进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 (二)加强工作领导。发改、住建、国土、规划、城管、物价等 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分类指导, 强 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形成调控合力,确保国家和省各项政策措施 落到实处,确保商品房和安置房建设管理的落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