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两限房建设技术导则》的通知 京建科教〔 2008〕626 号 各区、县建委,规划分局,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 为加强我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两限房建设质量管理,市建委、市规划 委、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管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了 《北京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两限房建设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并 已报请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导则》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导则》中的有关技术要求应编入新 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两限房建设项目的招标技术文件,在工程设计和施工中加 以落实,对已开工建设项目也应参照本《导则》执行,以保证建设项目的居住使用 功能和节能环保要求。 特此通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北京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两限房建设技术导则》的通知 京建科教〔 2008〕626号 各区、县建委,规划分局,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 为加强我市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及两限房建设质量管理, 市建委、市规 划委、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管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制 定了《北京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两限房建设技术导则》 (以下简称《导则》), 并已报请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导则》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 《导则》中的有关技术要求应编入 新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两限房建设项目的招标技术文件, 在工程设计和施工 中加以落实,对已开工建设项目也应参照本《导则》执行,以保证建设项目的居 住使用功能和节能环保要求。 特此通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