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年四月 一、总 则 1.1 本细则依据 (1)、(1)、2009年 12 月 25 签定的的《前溪水电站工程施工 监理合同书》合同编号: LDQX2009——01。 (2)、2009年 12 月 7 签定的《康定前溪水电站工程建设总承 包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 (3)、SL62--94《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4)、SL 172——96《小型水电站施工技术规范》 ; (5)、其他相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 1.2 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中的引水隧道、 主厂房以及其他工程与非 主体工程构筑物等所有钢衬灌浆工程(灌浆工程亦可参照执行) 。 二、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2.1 工程前溪水电站工程项目部应在灌浆工程实施的 28 天以 前,根据设计文件和协议技术规范要求, 选择与实施灌浆工程项目施 工条件相似的部位完成灌浆试验。 灌浆试验部位, 试验大纲均应事先 报经监理部批准。
1 ......... 工程 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编 制: ___________ 批 准: ___________ ........... 公司 2011年 1 月 2 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一、为加强对施工旁站监理的管理, 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试行) 》的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细 则。 二、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施工的关 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对施工过程存在的质量问题提 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如实准确的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 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三、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 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 建筑材 料的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