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土地使用权 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 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国 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 特征: ( 1)取得的土地使 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 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 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 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 2)取得的土 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 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 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 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 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 GF-91-070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宗地出让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 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邮政编码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职务___。 受让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法 定代表人:姓名__;职务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 、《___省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转让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 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 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据有关规定可以转让、 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