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内江城市绿地系统与景观风貌规划”为例,从营造富有特色的山水园林式城市为基本出发点,就滨水城市在沿江景观风貌规划设计中如何结合自身特色和充分利用现有的自然资源、土地资源、人文资源等塑造鲜明的滨江景观形象进行了探索,阐明了基本思路与作法,并就规划实施与管理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五个重庆”建设和塑造城市风貌特 色的要求,为强化我市城市、建筑和环境的艺术性和地方特 色,改善城市品质,提高规划设计水平,现就我市城市风貌 特色规划设计有关问题作如下暂行规定。 1、主城区及各区县要形成各具特色的城市整体风貌, 建筑风格除有特殊要求的外,要与城市整体风格协调并充分 体现重庆主城区及渝西、渝东北、渝东南各地的自然地理和 历史文化特征。鼓励在城乡建筑规划设计中继承和发扬川东 和巴渝地区的传统建筑以及本土民居建筑的风格。容积率在 1.0 及 1.0 以下的 两江四岸头排地块 及城市重要区域必须 采 用地方传统的建筑风格。 2、在用地面积较大的建设项目中,高层建筑应尽量不 集中沿城市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布置,而应在兼顾 城市空间形态和项目内部环境品质的基础上合理分布,富有 趣味和变化,形成较为连续的城市开敞空间系统。 3、应在符合城市规划原则的前提下,在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