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编制要点 监理规划是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1、监理规划的编制人员及时间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设计文件后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监理规划应针对建设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应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 工程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 此外,还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图审查意见等文 件资料进行编制。 一个监理项目应编制一个监理规划。 当不完全具备编制完整监 理规划的条件时,可分阶段编制 2、监理规划的编制要求 首先,监理规划的内容应有针对性,做到目标明确、职责分工清楚、措施有效。 其次,对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监理规划中 制定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计划。 监理规划是在项目监理机构详细调查和充分研究建设工程的目标、技术、管理、 环境以及工程参建各方等情况后制定的指导建设工程监理工作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2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资质管理规定》已经第 8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 2012 年 9月 1日起施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2012年 7月 2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管理, 规范城乡规划编制工 作,保证城乡规划编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 实施对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四条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第五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