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 综合得分 =A+B+C+D; (1)施工组织设计 A:10分 (2)项目管理机构 B:6分 (3)投标报价 C:70 分 (4)其他评分因素 D:14分 财务能力 D4:3分 设备配置 D1:3分 业绩 D2: 3分 履约信誉 D3:5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 1)本项目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招标人设定的投 标控制价上限为 2500 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 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的作废标处理。 2)评标基准价 Z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如下: Z=K*Y (1)计算所有在开标现场宣读的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 的投标报价(五家及五家以上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 的算术平均值 Y。Y 值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 初步评审的投
六、 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三合一”评标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信 用评审、施工组织设计等三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3名中标候选人。招 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 6.4 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凡有第二章第 6.4 条规 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 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承诺函 有法定代表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