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线路中的电缆线路 具体要求 □ 7.2.1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 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 N 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 作 PE线,严禁混用。 (强条)。 □ 7.2.2 电缆截面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 7.1.3 条 1、2、 3 款的规定,根据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和允许电压 偏移确定。 □ 7.2.3 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 位标志。(强条)。 □ 7.2.5 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 0.7m,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 50mm厚的细 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 □ 7.2.6 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