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办法 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建设单位管理要求, 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 按标准 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实现本工程项目的管理目标,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 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一、工程款支付管理 1.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展情况于每月 25 日前提 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 报工程施工监理审核, 送审资料一式三份, 由施工单位 填写“项目月(阶段)进度报审核定表”和“工程项目(阶段)进度款核验表” ,报表需包 括已完工程量预算书,如 25日之后申请付款,造成延期付款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负。 2.施工监理在接到上述申请资料后二天内完成工程量和工程质量审核工作, 对完成形象进度 进行审核,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项目月(阶段)进度报审核定表”上签字盖章,完成后 转交建设单位。 二、工程进度管理 1.施工单位应
施工现场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实现予定的质量、工期、造价的目的, 特制定本章程。 二、 章程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 的 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参照以往管理经验,结合本工 程的实际而定。 三、 本章程适用于施工承包商的管理,只对单位、不对个人。 第二章 三大控制 四、 施工单位项目部进驻工地后,要及时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与规章制度, 并报监理部审批。 拖延或内容不齐全 者,罚款 500元。 五、 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要基本稳定,更换人员或队伍,要征求 业主和监理部同意,否则罚款 1000元,并令其退场。 六、 工程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申请报告,要报监理部审批,施工 过程中,变更现场平面布置或更改施工方案,除不予认可此工程量外,并 处以 1000元罚款。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