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工程性质和作用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工程位于海口路以西、香港路以南,原崂山区法院所在地,是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投资兴建,总投资额2.5亿元,青岛市房产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青岛市腾远设计事务所设计,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勘察,青岛高科园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监理,青岛建设集团公司总承包施工,是青岛市法制建设的政府形象工程。 2建筑和结构特征 本工程由地下三层和地上25层组成,总建筑面积58200平方米,±0.000标高相当于绝对高程13.9m,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17600平方米,南北长107.4米,东西长67.2米,地下室为三层,层高4.5米,埋深15.39米。地下室主要为车库、餐厅、档案室、设备机房及相关辅助用房。 本工程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持力层为中风化(微风化)花岗岩层,设计所要求的地基承载力fak=2500kpa。地下室基础型式
二)筏板基础施工 1.机械土方开挖 基础内的第一层杂填土和第二层粉土应全部清除, 根据地质报告土方挖掘深 度大概为 5.0 米深(基础正式开挖前, 在建筑物一角选点测试需实际挖土深度) 。 计划采用 30型挖掘机一次挖到基底标高,或者两层挖到基底,为了便于挖掘运 输,第一层挖土深度为 1~1.5 米,第二层挖到中砂层深约为 3.5~4.0 米,自卸 车外运,人工配合。土方挖到基础外 300~500mm宽作为工作面。挖土时严格控 制按 1:8放坡,防止塌方,随时观察土质及测量坡度。基础土方挖完后,灰粉 撒出边线,经设计和有关部门验收后进行下步工序施工。 2.粗砾垫层施工 基础杂填土及粉土挖除后, -5.8 米以下,大约到 -7.5 米之间,设计要求用 粗砾砂回填并夯实至 -5.8 米标高,分层厚度为 200~300mm ,垫层顶面每边超出 基础底边 300mm,按宽:高= 1:2向下向外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