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L01 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 锅炉房门安装 施工图号 相对人签 字 交底内容 1、主要材料 1.1、门用增强型钢必须经镀锌或防锈处理,型钢壁厚不小于 1.2mm。 1.2、门框连接件(铁脚)与洞口墙体连接,采用机械冲孔胀管螺栓固定据需要 备齐。 1.2.1 门小五金应按门规格、型号配套。 1.2.2 门安装时应准备木楔、钢钉。 1.3 密封膏应按设计要求准备。并应有出厂证明及产品生产合格证。 1.4 嵌缝材料的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1.5 目攻螺丝、木螺丝根据需要准备。 2、主要机具 电锤、电钻、射钉枪、手锤、扳手、螺丝刀、钢锯、量具(卷尺、水平尺、线 垂)。 3、作业条件及技术要求 3.1、结构工程已完,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已办好工种之间的交接手续。 3.2、按图示尺寸弹好门位置线,并根据已弹好的 +50cm水平线,确定好安装标 高。 3.3、校核已留置
防火、防盗门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门窗工程中防火、防盗门的安装工程施工。 2、施工准备 2.1 材料 2.1.1 防火、防盗门分为钢质和木质防火、防盗门。 2.1.1.1 型号、尺寸、防火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生产厂家必须经国家监督局指定的技术检测中心 部门检测合格,并由当地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生产证书,方可选用;产品出厂时应有出厂合格证、检 测报告,每件产品上必须标有产品名称、规格、耐火等级、厂名及检验年、月、日。 2.1.1.2防火门的防火等级分三级:甲级耐火极限 1.2小时,乙级耐火极限 0.9小时,丙级耐火极限 0.6 小时。 2.1.1.3木质防火、防盗门除满足 2.1.1.1的要求外,其使用木材的含水率不得大于 12%。 2.1.2 五金:五金件必须是经消防局认可的防火五金件,包括合页、门锁、闭门器、顺序器、暗插销 等;并有出厂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