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福建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 (2008 年版 )的通知 http://www.fjjs.gov.cn/news/shownews.asp?id=18849 各市、县建设局、园林局、公用局: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CJJ36-2006),我厅组织编制 了《福建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 (2008年版),现予颁发,自 2009年 1 月 1日起施 行,原《福建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一九九九年)》同时废止。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含桥梁)的挖掘修复、排水 接管、路灯搬迁工程以及交通事故意外损坏赔偿项目。厦门市可依照当地当年价格指数进 行调整,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本标准不作为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工程概算、预算或 结算依据。对本标准中未列入的挖掘修复项目,各地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当地的实际情况进 行编制,
福建省造价咨询取费标准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 注册登录 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福建省造价咨询取费标准最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福建省造价咨询取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