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 结合济南市扬尘治理措施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扬尘治理实施措 施。 扬尘治理工作总目标 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济南市扬 尘治理检查要求,使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扬尘治理实施办法 (1)进出口地坪和场地内主要道路结合规划总平面图道路和车 辆荷载设置工地进出口道路采用 C20 砼进行硬化处理。设置冲洗车 辆设备,排水沟、沉淀池,防止泥土随车辆,行人带出工地。 (2)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 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3)运输砂、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 进出施工现场必须封闭,严禁撒漏。 (4)楼层建筑垃圾装袋密封,由垂直运输设备向下转运,严禁 由楼层自由倾倒。 (5)清扫地面必须洒水,运输建筑垃圾加盖,松散材料堆放盖 彩条布,以免粉尘弥漫,
防尘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从事家具(含门窗) 、石棉为原料制造的企业。 二、整治重点 (一)木质家具制造企业: 突出抓好喷漆、 涂胶、晾漆、下料、打磨、造型六个环节的整治。 (二)金属家具制造企业:突出抓好除锈、焊接、喷漆三个环节的整治。 (三)石棉制品企业粉尘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抓住石棉加料环节,做到加料工序与其他工 序隔离,并加装除尘设施, 尽量采用湿式作业; 作业场所石棉粉尘浓度经检测符合国家标准; 对接触石棉粉尘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 -3 月 31日) 1.各乡镇、工业区管委会要认真组织对辖区内家具制造和石棉制品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 查,切实摸清企业底数, 掌握企业职业危害现状, 并于 3 月 10日前将本辖区的家具制造和石 棉制品企业基本情况(见附件二、三、五、六)报县安监局。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