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了使员工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能够更快地适应新的工作, 尽快地展现自己的工作能 力,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特对我厂的所有岗位实施 《新上岗、 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作为全面质量管理的一项措施,以提升各个岗位的工作质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上岗人员结束实习期后的上岗管理。 适用于转岗人员相关的上岗管理。 3. 责权划分 3.1. 宣教科的权责 制定、完善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检查、评估我厂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工作的实施情况; 对不符合制度要求的单位进行相关考核,并敦促其改正。 3.2. 各单位的权责 制订并落实本部门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方案; 对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工作进行检查,对培训状况进行考核; 对新上岗、转岗人员岗前培训情况进行记录。 4. 培训管理相关制度 4.1 一般要求 4.1.1 凡新上岗
榆 林 市 远 景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稳 步 远 展 诚 至 景 开 驾驶员、押运员岗前培训 1、国家《公路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凡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按照国家 标准 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悬挂规定的标志和标志灯。危货标志齐全清楚, 一方面是交通执法人员检查一项具体内容,一方面当发生危险情况时,便于施救人员根据危 货标志,采取正确的施救措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 JT618-2004),《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 明确规定: 1、运输危险货物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 60小时 / 公里,在高速公路上最 高车速为 80小时 / 公里,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如遇雨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 高车速为 20小时 / 公里,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2、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 4小时应休息 20分钟; 24小时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