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城乡规划局责任清单 (共 24 项) 一、部门职责 部门名称(盖章):县城乡规划局 序 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法律依据 备 注 1 组织县中心城区城 市规划的编制与报 批;指导各乡镇城 乡规划的编制与实 施;参与国土规划、 区域规划、江河流 域规划、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的编制。 负责编制和修改桂阳县城总体 规划、组织编制中心城区有关 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 城市设计、重要地块修建性详 细规划 《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第十 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湖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法 >办法》第十三条、第 十四条 负责城县总体规划、 控制性详 细规划和城市、 镇的重要地块 修建性详细规划草案的公告 《城乡规划法》 第二十六条, 《湖 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 第一十六条 负责组织对城县总体规划实施 情况评估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六条 负责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报
洗煤厂文明单位创建规划 (2005-2008 年度 ) 为我厂更好更快发展, 进一步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全 面员工文明素质和文明意识。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 文明协调发展的目标。 根据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要求, 结合我 厂实际,对 2005-2008 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认真贯彻 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 紧紧围绕服务于经济建设 和全局工作大局这条主线, 从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社会全面进 步、员工全面发展的要求出发, 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 工作,进一步促进思想作风的转变,不断深化文明单位、文明 行业的创建工作,增强创建意识,优化厂区环境,努力塑造“花 园式“洗煤厂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文明单位的领导,成立创建领导小组, 负责对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组 长:xx